江苏关于启用“投档异议”功能的说明
近期,江苏省正在对2023年8月21日之前企业自主投档的产品进行公示,如果对公示有任何疑问和以后关于投档审核的任何问题,请全部通过自主投档平台中的“投档异议”功能进行书面反馈给对应的评审专家,电话咨询无法联系到相关专家解决问题,除“投档异议”功能之外其他途径不能受理,请知悉。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和研究决定,给予一次退回修改的机会,相关企业修改确认无误提交后将自动进入下一批评审中,请仔细核对再提交,只有一次修改机会。下一批的时间取决于平台中的投档待审数量,具体时间待定,请关注“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官网的相关通知。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农机行业发展处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