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岛市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23年制修订部分)》的公示
根据《2021—2023年青岛市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青农计财字〔2021〕24号)有关规定,参照山东省的补贴标准,我市拟对部分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进行优化调整,并将铡草机退出补贴范围。现将《青岛市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23年制修订部分)》(公示稿)(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关意见请通过书面形式(单位需加盖公章)向青岛市农业农村局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反映,注明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等。
联系电话:0532-66999641;地址:青岛市市南区燕儿岛路10号凯悦中心2803室;电子邮箱:qdsnjc @163.com。
附件:《2021-2023年青岛市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公示稿)
青岛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