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关于吉林省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大纲的公示
为做好吉林省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工作,进一步加快创新型农机产品的推广应用,按照《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和《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要求,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制定了《食用菌采摘机》吉林省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大纲,经专家审定通过,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1日-27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
联系人:李秋0431-84457032,邮箱:jlszyjnjdz@sina.com
特此公示。
附件:吉林省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大纲《食用菌采摘机》(公示稿)
附件:吉林省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大纲《食用菌采摘机》(公示稿).doc
吉林省农业农机化管理中心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