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新增粮食烘干中心成套设施装备品目)的公示
公告〔2023〕136号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8号)精神,结合我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情况,经专家会论证等程序,形成了《内蒙古自治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新增粮食烘干中心成套设施装备品目)》(公示稿),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3年11月8日至12月12日。
二、有关要求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稿内容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扫描反馈至指定电子邮箱,所反映的情况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反映人须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471-4314907
电子邮箱:nmnjbt@126.com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新增粮食烘干中心成套设
施装备品目)(公示稿)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新增粮食烘干中心成套设施装备品目)(公示稿)(1).xlsx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3年11月7日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新增粮食烘干中心成套设施装备品目)(公示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