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吉林省区域农机服务中心拟认定名单的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培育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的指导意见》(农机发〔2023〕5号)精神,按照《吉林省关于培育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的实施方案》(吉农办机发〔2023〕31号)要求,经农机化服务主体自主申请、县级农业农村(农机主管)部门组织申报、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推荐、省级组织专家评审等程序,拟认定榆树市大川机械种植专业合作社等10农机化服务组织为吉林省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现将拟认定名单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12月29日(星期五)下午17:00前,实名向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反馈,并提供佐证材料。
联系电话:0431-88906324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