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培育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的指导意见》(农机发[2023]5号)精神,日前,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印发《河北省建设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实施方案》,利用三年时间,在全省建设一批平战结合、指挥高效的区域农机服务中心,进一步增强农业防灾救灾能力,为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强力支撑。
到2024年底,全省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大县建设1个以上装备齐全、服务优质的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其中,保定及以南地区建设500个,保定以北地区建设200个,初步形成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网;到2026年底,保定及以南地区达到1200个,保定以北地区达到500个,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指挥高效,主导产业各环节机械化全覆盖、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区域各乡镇全覆盖的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网。
具体实施上,包括七大举措:
明确创建主体。各地要筛选有一定实力、装备优良、服务优质、运营高效、群众认可、带动能力强的农机作业服务组织作为区域农机服务中心运营主体。采取积极措施吸引有关市场主体进入农机作业服务行业,组建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支持成为区域农机服务中心。鼓励供销、农垦、涉农国有企业、农机产销企业等各类农业有关主体以及有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参与建设运营。创新经营模式,支持发展主体联营、共建共享、租赁经营等多种经营模式。
配强农机装备。充分发挥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等政策引导作用,优先足额支持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农机装备升级换代,提高大面积提单产服务保障能力。将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纳入全省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创建项目,补齐装备短板,提升智能化水平。按照机械化生产和应急救灾需要,指导区域农机服务中心提出机具需求清单,通过现机储备、协议储备、产能储备等方式支持合理配置履带式拖拉机、履带式收获机、移动式烘干机、农用水泵、喷灌机等“平急两用”的应急救灾机具,提高应急机具保障能力。
育优农机人才。深入实施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带头人和资深专业农机手再提升培育行动,将符合条件的纳入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实施范围,加大对“土专家”型农机手和懂生产善管理的经营人才培养力度。按照专业技术服务人才评价管理相关规章制度,支持经营管理、农机维修、驾驶操作等领域农机人才参加农业等相关系列职称评审,支持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申报农业农村行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分支机构。按规定对业绩突出的农机人才进行表彰奖励,支持区域农机服务中心人才参评全国农业农村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提升职业荣誉感。
补齐维修短板。鼓励区域农机服务中心与农机产销企业合作,建设区域性农机维修保养中心,对外提供农机具检修、保养及零部件供应等服务;支持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增强农机装备生产改装、零部件供应和应急抢修等保障能力。支持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加强机具厂库棚和维修点设施建设,确保农机装备和设施设备安全存放。
提升指挥效能。通过智能装备改造提升项目支持区域农机服务中心机具加装北斗定位、作业监测等智能化装备,支持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在自愿的基础上纳入农业农村部农机作业指挥调度系统。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建立健全区域农机装备调用机制,密切跟踪调度辖域内农机化生产作业进度和机具动向,结合天气积极研判机具供给现状和发展趋势,精准对接应急作业服务供需关系,高效调配作业人员和机具。
拓展服务范围。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在政策范围内优先承担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农业节水项目、农田建设等项目,支持区域农机服务中心为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特别是为小农户和“小散偏”地块提供高质量农机作业服务和开展农业生产托管。大力支持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开展跨区作业,要会同交通运输、石油石化等部门单位为区域农机服务中心远距离调运农机和大规模跨区作业提供“定制化”服务,落实高速免费、优惠加油、送油到田等优惠政策。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做好机手服务和提供生活便利等工作。
强化应急救灾。用足用好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按规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开展救灾农机具检修和干旱抢浇、农田积水抢排、强降水来临前抢收、倒伏作物机收、湿粮抢烘、灾后补种等农机救灾作业,对在作业中发生的额外损失损耗应视情况给予一定补偿。加强作业期间技术服务与安全生产保障,把区域农机服务中心作为农机技术力量下乡巡回服务指导的重点。支持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开展应急救灾跨区支援,充分挖掘救灾潜力,提高救灾机具利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