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止采信黑龙江省彤廷质检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可靠性试验报告的通知
农机化总站[2024]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2023年我站组织了鉴定采信的部分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的调查,黑龙江省彤廷质检技术有限公司存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采信检验检测结果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四条规定的停止采信的情形,经研究,决定停止采信黑龙江省彤廷质检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可靠性试验报告。相关情况按照规定通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后续将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馈情况做进一步处理。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