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关于再次约谈广西2023年度第四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违规投档企业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我区在2023年度第四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自主投档形式审核过程中,发现部分企业的产品存在违规投档行为。根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办财〔2017〕26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农办机〔2019〕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经研究,拟对8家违规投档企业的15个产品处理意见作出调整(详见附件),并约谈告知。
本次约谈采取书面答复的方式,请有关企业对拟处理意见作出书面答复,于2024年1月20日前,通过寄送方式提供盖章纸质书面答复意见。根据书面答复意见,依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办财〔2017〕26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农办机〔2019〕6号)等相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逾期不予答复者,视为同意调整处理意见。联系人:梁泉,联系电话:0771—3141170,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思贤路59号(自治区农机中心604室)。
附件:广西2023年度第四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违规投档产品拟处理意见表
附件:广西2023年度第四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违规投档产品拟处理意见表.xlsx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