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省2023年农机质量调查发现违规问题处理结果的通报
各市(地)、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农机产销企业:
根据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农业机械质量调查计划的通知》(〔2023〕977号),按照《2023年100马力及以下轮式拖拉机质量调查实施方案》规定,对我省农机购置补贴的100马力及以下轮式拖拉机的安全性、可靠性、适用性、售后服务状况,补贴产品基本配置和投档参数的一致性进行了质量调查。现将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浙江中野农机装备有限公司
(一)发现问题
浙江中野农机装备有限公司生产的704-2型轮式拖拉机在参与黑龙江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补贴产品配置与检验报告主参数配置不符的情况,具体表现为发动机型号、液压提升装置型式与鉴定机构公示的配置不符,且无相关变更手续,未主动报告影响补贴政策实施的异常情况。
(二)违规行为
违反了《黑龙江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细则(试行)》(黑农厅联发〔2020〕40号)第三章第九条(四)款规定销售的产品与法定鉴定公示的配置不符,属较重违规行为。
(三)处理依据及处理结果
依据《黑龙江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细则(试行)》(黑农厅联发〔2020〕40号)第五章第十三条(二)款针对较重违规行为,取消浙江中野农机装备有限公司生产的704-2型轮式拖拉机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
二、山东迪拖农业装备有限公司
(一)发现问题
山东迪拖农业装备有限公司生产的迪拖704型轮式拖拉机在参与黑龙江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补贴产品配置与检验报告主参数配置不符的情况,具体表现为发动机型号、发动机生产厂与鉴定机构公示的配置不符,且无相关变更手续,未主动报告影响补贴政策实施的异常情况。
(二)违规行为
违反了《黑龙江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细则(试行)》(黑农厅联发〔2020〕40号)第三章第九条(四)款规定销售的产品与法定鉴定公示的配置不符,属较重违规行为。
(三)处理依据及处理结果
依据《黑龙江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细则(试行)》(黑农厅联发〔2020〕40号)第五章第十三条(二)款针对较重违规行为,取消山东迪拖农业装备有限公司生产的迪拖704型轮式拖拉机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
三、下一步要求
请各地农业农村部门严格落实农机购置补贴各项政策规定,对政策实施中出现的异常情况,按照《黑龙江省农机购置补贴异常情形报告制度(试行)》的规定开展调查并逐级上报。各农机产销企业要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各项政策规定,坚决杜绝违规问题发生。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