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第五批农机试验鉴定结果的通报
皖农机鉴综〔2024〕1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规定,经我站鉴定,安徽得田农业机械装备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生产的12种产品已通过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见附件1),岳西县长城机械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生产的2种产品通过农业机械专项鉴定(见附件2),准予核发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
经审核,同意安徽金尚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2种产品变更试验鉴定证书(见附件3),潍坊泰鸿拖拉机有限公司生产的1种产品注销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见附件4)。
附件:
1:安徽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获证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2024年第5批).xls
2:安徽省农业机械专项鉴定获证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2024年第5批).xls
3:安徽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变更证书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2024年第5批).xls
4:安徽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注销证书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2024年第5批).xls
安徽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