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关于2024年第二批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结果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规定,经我站鉴定,有5家企业生产的8种产品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准予核发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见附件1)。
对5家企业生产的5种产品撤销推广鉴定证书(见附件2)。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获证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2024年第二批)
附件2: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撤销证书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2024年第二批)
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撤销证书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2024年第二批).xlsx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农牧业机械化处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