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机农垦发展中心 关于部分通过现场演示评价的水稻插秧机归档的公告
豫农机农垦公告〔2024〕3号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与核验等工作的通知》《河南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河南省农业机械技术中心 关于开展拟新进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现场演示评价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企业自主投档、专家审核、公示、现场演示评价,对部分通过现场演示评价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进行归档(见附件)。现予公告。
附件:部分通过现场演示评价的水稻插秧机归档信息表.xlsx
河南省农机农垦发展中心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