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2024年第一批投档违规企业处理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宁波不发):
近期,我厅根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办财〔2017〕26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农办机〔2019〕6号)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与核验等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9〕7号)等要求,对2024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第一批投档违规企业进行了调查。经调查核实、企业约谈、集体研究,现将相关处理意见通知如下:
一、处理意见
对永康市承阳工贸有限公司和重庆昭泰农机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处理,并限期整改(见附件)。
二、相关要求
各地要督促涉及补贴投档的相关产销企业熟悉我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相关政策,按要求准确提供投档参数和有关材料,确保投档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因补贴资格被取消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企业自行承担。
附件:2024年浙江省第一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投档违规企业处理意见
序号 | 生产企业 | 产品名称 | 机具型号 | 违规行为 | 处理意见 |
1 | 永康市承阳工贸有限公司 | 枝条切碎机 | 3ZQ-5C | 非本省补贴产品,属于较重违规行为,符合从轻处理情形 | 警告处理,并限期整改。 |
2 | 永康市承阳工贸有限公司 | 枝条切碎机 | 3ZQ-5Q | 非本省补贴产品,属于较重违规行为,符合从轻处理情 | 警告处理,并限期整改。 |
3 | 重庆昭泰农机有限公司 | 果蔬烘干机 | 5HDG-20/65 | 本省补贴产品但档次投送有误,属于较重违规行为,符合从轻处理要求 | 警告处理,并限期整改。 |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