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盟市农牧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要求,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持续实施好我区农牧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加快农牧业机械结构调整,提升农机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牧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农办机〔2024〕4号)要求,自治区农牧厅、财政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