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业机械回收企业、拆解企业拟确定名单公示
依据《河北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冀农财发〔2024〕11号)、《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农机回收企业、拆解企业审查确定工作的通知》(冀农字〔2024〕59号)相关规定,现将各地按程序审查确定的农业机械回收企业、拆解企业拟确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0日至10月15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均可通过书面形式向河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承诺对异议提出者信息予以保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31186256591
附件:1.河北省农业机械回收企业名单
2.河北省农业机械拆解企业名单
河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