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的通知
各地(市)农业农村局、有关产销企业:
2024年8月23日,我厅暂停了日喀则市豫康乐农机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康乐公司”)在我区经销补贴产品资格,并要求限期整改,视整改情况做出进一步的处理。
暂停期间,豫康乐公司进行自查,成立了专项整改小组, 对违规问题进行剖析,查找问题根源,组织西藏农牧业生产资料集团林芝有限公司、西藏农牧业生产资料集团山南有限公司、西藏东升农牧业机械有限公司、西藏萨迦县冠淼农牧作业服务有限公司等二级经销企业主动退还累加补贴资金,并及时提交整改报告和相关证据。根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办财〔2017〕26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发文之日起,恢复豫康乐公司在我区的经销补贴产品资格。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严格执行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规定,做好豫康乐公司经销补贴产品资格恢复的衔接工作,高度重视暂停期间未兑付的补贴申请,避免购机者情绪激化产生矛盾。同时,进一步加强补贴申请审核、机具核验及补贴机具使用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发现异常情形及违规问题要严格依法调查处理,并及时逐级报告。豫康乐公司要引以为戒,不折不扣严格执行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有关规定及承诺践诺,加强售后服务,坚决杜绝此类违规行为的发生。
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