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农文〔2024〕582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农机主管部门、财政(金融、审计)局:
为进一步推动《河南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落实,经商中国民用航空中南地区管理局同意,我们制定了《河南省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关于印发河南省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财政厅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