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上海市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购置与应用补贴投档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农办机〔2024〕3号)、《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工作规范(试行)》及本市购机补贴相关文件要求,现就开展2024-2025年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投档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投档产品范围
投档产品范围为《上海市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公布的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
档次产品。
二、投档产品资质
补贴机具须获得省级以上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或鉴定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或鉴定证书。
三、投档方式
本市实行网上自主投档,生产企业登录“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自主投档平台(http://td.sxwhkj.com)”,自行注册、填写企业信息、提交2024年企业投档承诺书电子版,按要求投送产品信息,完成产品自主投档。
四、其他事项
1. 在导入投档参数中,必须填写RTK的高精度卫星导航定位系统的具体卫星接收机类型,并在“其他资料”栏目中上传佐证材料。
2. 企业还需在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自主投档平台的新闻公告栏内下载“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企业承诺书”,提交至“其他资料”栏目。
3. 补贴产品须在明显位置永久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铭牌。申请补贴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生产和购机日期须同时在农机鉴定(认证)证书有效期范围内。
投档咨询电话:021-67655947、23117595、23117107
传真:021-63260655 邮箱:shnjhb2013@163.com
投档平台技术咨询电话:400-056-0569(山西万鸿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1月10日